解析:
1、对于在超市实施盗窃行为者,将给予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被判处十日以上直至十五日的拘留,同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若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事实,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超市本身并不具备罚款的权利,仅能对失窃商品予以回收或要求支付等额款项。
此外,若超市选择向公安部门报案,那么需要根据盗窃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若价值较大(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便可能构成盗窃罪,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若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将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由于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量刑标准存在差异,建议您再次查阅犯罪所在地的相关标准以供参考。
2、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3、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