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涉及合同诈骗行为,请前往犯罪发生地的地方公安机关提交立案申请。所谓“立案”,乃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在收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相关材料之后,根据各自的管辖权限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将其作为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或审判的一种法律程序。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则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时,应依据管辖权限,迅速展开审查工作。若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则应予以立案;反之,若认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不应立案,同时须向控告人告知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若控告人对此持有异议,有权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