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严重犯罪行为的案件中,通常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防止潜在的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发生。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销毁证据、串通口供以及逃逸等潜在风险,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除此之外,针对那些突然爆发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案件,为了迅速稳定局势并保护社会安全,也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对嫌疑人实施有效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列举了可以拘留的情形
1.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