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侦查阶段同样有机会启动取保候审程序。若犯罪嫌疑人身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且他所具备的取保候审资格能有效防止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性,那么其亲属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法律保护。而公安部门也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应尽快将该决定通知到犯罪嫌人居住地区的派出所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