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及到严重犯罪行为嫌疑人的问题,若其符合以下任一标准,便可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如嫌疑人被证明可能会遭受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特定独立附加刑法罚,则可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若是嫌疑人可能会承受至少为有期徒期以上的判决,但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后,其行为将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也可以提出申请;
最后,当案件已经进入追诉时效的截止期限,且目前尚未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时,为了避免案件进一步拖延,必须采取取保候审等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