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若仅限于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的诉讼至法院裁决的案件,则律师费用范围从每起案件800元到最高10000元不等;而若涉及财产关系的案子,审判费用则根据基本服务费的高低进行计算,通常为每起案件1000元至2000元。当涉案财产金额超过10000元时,该金额将以以下方式逐步累加计算。具体计费比率规定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
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律师费用为每起案件1500元至12000元不等;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那么律师费用为:
(1)作为被告方辩护人的情况下,每起案件收费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每起案件收费2000元至15000元不等。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