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的确如此,倘若袭击警察的情节轻微且属于冲动型犯案,并不带有任何蓄意伤害警方人员的恶意意图,并且罪犯能够主动承认其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的话,那么他便有可能获得缓刑或者更为宽松的刑事处分(如管制措施、拘役惩罚或者行政拘留)。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袭击警察的行为都会被视为刑事案件处理,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暴力手段以及行为性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