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有组织和策划聚众斗殴行为的存在;
其次,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还需起到指挥作用;
再次,若参与到聚众斗殴事件之中并表现积极,亦可视为符合立案标准。
具体来说,聚众斗殴罪是指个人因报复、竞争等不当原因,集结众多人员形成团伙,相互之间进行暴力冲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六条
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