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我们通常认为,交通肇事罪并未涉及到累犯这一概念的构成。据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若一个罪犯曾因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在其服刑期满或获得赦免后,必须等待至少五年才能再次犯罪,并且如果他在再次犯罪中触犯的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才可以被视为累犯。
然而,对于那些属于过失犯罪或是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不被认为构成累犯的。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一种典型的过失犯罪,故而在一般情况下,它并不能成为累犯成立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