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的时限,无论是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还是在相关机构施加了强制性措施之后,亦或是等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的任何时刻,皆可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士范围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等。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及审判机关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