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犯罪分子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若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一般的审判期限应为两个月之内,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形,可由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将审判期限延长至三个月期满之后。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其审判期限通常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则应在二十日内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