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然可以。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及互通讯息。
此外,经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授权批准的其他辩护人,同样享有此权利。
2、鉴于律师通常需要在开庭前两至三天内安排会见当事人,这是为了保证距离开庭时间较近,能够避免当事人产生疏忽忘记相关事宜。相反地,若间隔时间过长,则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对相关细节记忆模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