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作为辩护律师,您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且持有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才可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而看守机关需依法依规及时地予以安排。
2、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律师除需提供上述提及的“三证”之外,还需出示起诉意见书的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在此情况下,律师除需提供“三证”之外,还需出示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