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四点:
第一,犯罪客体要素,即此类犯罪所侵犯的对象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第二,该罪行的客观表现形式,即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的优势地位,非法侵吞、挪用或者窃取本单位资金、资产等,数额超过法定限额的行为。这其中具体涵盖了以下三项基本内容:
(1)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2)须存在非法侵占的实际举动;
(3)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了较高水平,否则无法构成此罪。需要注意的是,若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财产的行为,但未达到法定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同样不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犯罪主体要素,即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定人群,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最后,犯罪主观要素,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主观上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