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桃浦地区的律师接受处理涉及拐卖妇女儿童罪行的案件委托时,主要发挥如下重要功能与作用:
首先是法律方面的咨询建议,律师将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条款,深入剖析具体案例情况,助力当事人全面理解并掌握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潜在结果;
其次是证据的搜集与审查工作,律师将积极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以及核实,确保所有证据均具备合法性及有效性,从而为法庭辩护做好充分的准备;
再次是法庭辩护环节,律师将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出席庭审,清晰地阐述辩护立场,有力地反驳控方提出的各项指控,全力以赴地争取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有可能,律师还将致力于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尽可能减轻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上诉、申诉或者赔偿等后续法律程序,律师也将持续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