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于不应受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2、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
3、在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之后;
4、如果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对社会产生危险性的话;
5、若是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案件却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6、如果是已经逮捕的被告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的话;
7、若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
8、如果是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
9、如果是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因为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