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役作为一种短期剥夺自由刑,其法定上限为六个月,下限则为一个月。在存在数项罪行需要合并处罚时,拘役的总刑期最高亦不得超过一年。对于那些被审判定罪并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在其附近地区进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判拘役的罪犯每月可获得一至两天的回家探亲机会;
同时,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关于拘役的刑期计算方式,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的时间,则会按照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