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湖南省对于危險駕駛行為的規定與全國各個地區基本保持一致,其主要依據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款。該款法律明確規定了危險駕駛行為的構成要素,針對的範圍包括但不限于在道路上因飲酒而駕駛機動車、追逐競爭行為嚴重惡劣、無證駕駛或達到極限的超載、超速行駛等行為。一旦被判定為存在危險駕駛行為,將面臨刑事處罰,例如可能會被判處拘留以及賠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