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有任何刑事案件的被告面临指控但尚未受到正式逮捕拘禁,为了防止他们恶意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有权机关会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来保障在获准保释期间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这种刑事强制措施即所谓的“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权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家属行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