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法律的框架下,必须存在两次或以上的盗窃行径且实施这些行为的时间跨度需限定在两年之内。在刑法学领域中,这被视为连续性盗窃犯罪,应对每次盗窃行为所涉金额进行累积,一旦达到相应数额便可依法追责。
2.“多次盗窃”即使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公私财产时,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则“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参照前述规定的标准降低至百分之五十:
(一)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在过去一年里,曾因盗窃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三)组织、操控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活动;
(四)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实施盗窃行为;
(五)盗窃残疾人士、孤寡老人、失去劳动能力者的财产;
(六)在医院盗窃患者或其亲属的财产;
(七)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项物资;
(八)由于盗窃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