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构建案例和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涉及支付结算的额度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
其次,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当违法所得超过了一万元人民币时,也同样会构成此罪。当然,这仅仅是其中几个典型的例子,实际上,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明知有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却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包括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只要情节严重,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