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劫罪而言,其在刑法理论上无法被认定为过失犯罪。这主要因为抢劫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对违法事实具有直接、明确的认识和期望,即通过使用暴力等不当手段来强行夺取他人的财产。倘若行为人本应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可能引发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但因其疏忽大意未曾察觉,或虽已事先得知却依然坚信可以避免此类后果的发生,最终导致了实际损害的产生,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过失犯罪。
然而,过失犯罪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