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对于曾经触犯法律或存在犯罪行为纪录者,通常可以认定其具有案底。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即使在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时,也不能直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和惩罚,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案底。
然而,如果经过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那么该犯罪嫌疑人、被告将会被记录在案,即留有案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