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过程中,一般都会事先向当事人告知相关程序和手续。所谓“取保候审”,是指根据侦查机关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家属需为其推荐合适的担保人或者为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避侦查工作或者干扰调查进程,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应诉。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者逮捕,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