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职务侵占行为的案件,相关的非法财物应予退还至原所属的单位。犯罪分子通过该种违法手段而获取的所有财物,理当依法进行追缴或要求其全额赔偿;对于被害人因遭受侵害而失去的合法财产,应当依照程序及时给予归还;
同时,对于属于违禁物品以及供犯罪使用的个人财物,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