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其缓期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一)当缓刑判决自法律层面得到确认之后,负责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应立即着手进行后续的执行措施;
(二)依据法律规定,将罪犯移送到相关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与考察;
(三)采取亲属责任担保以及经济担保等综合措施,督促缓刑罪犯积极配合改造,以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
(四)人民法院应对缓刑罪犯的回访考察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缓刑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在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际,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宣告,确保缓刑制度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