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并非是决定其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权利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人籍所在地并不直接影响其是否能够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机会。实际上,取保候审的决定因素主要在于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种类以及其自身状况等方面。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在社区内接受管束而非监禁;或因患有严重的身心疾病,无法自行料理日常生活起居,甚至可能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这些情况下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