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与要求,便可向法庭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以下为允许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况: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