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保证人,他们需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首先,保证人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性;
其次,保证人不可以为案件中的共同犯罪分子,也不可担任案件的见证人,因为他们同样属于司法机关调查的范围内,无法保证其充分履行保证义务。
再者,保证人需要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
具体来说,这既包括保证人应达到法定年龄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要求保证人在被保证人面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保证人的健康状况能够胜任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职责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保证人还应当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住地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保证人有稳定的居所,有助于保持其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紧密联系;而稳定的经济来源则是为了确保其作为保证人能够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