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故意伤害导致一名受害者达到轻伤一级标准的案件,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裁量时,将在一年至两年的法定范围内设定量刑起点,如若致受害者轻伤二级,则相应的量刑起点则为六个月的拘役刑期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在此基础之上,再结合对伤害程度等其他因素对犯罪构成产生影响的具体情节,从而加大或减少刑罚量,最终确定基准刑。
此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益,其中,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人格权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身的身体,通常情况下并不视为犯罪。
然而,仅当自伤行为是出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并违反了相关的刑法规范时,方能构成犯罪。
在主观方面,故意伤害罪表现为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在事前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可能给被害人带来何种程度的伤害,未必具有明确的认知和追求。无论最终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均在其主观犯意的预料之中,因此,一般可以依据实际伤害结果来判定是否属于故意轻伤抑或是故意重伤。
此外,故意轻伤的犯罪行为中也存在着犯罪未遂的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