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广东省,若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仍然具备保释的可能性。
然而,在申请保释及交纳保释金时,通常需要支付最低额度为人民币一千元的保证金,且实际交付金额一般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浮动。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被保释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保释者的经济状况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如果是单位犯下此罪行,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样需处以罚金。
在认定情节严重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参考: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4.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一万元;
5.两年内有过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经历,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数量超过五张(个);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数量超过二十张;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