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清除犯罪记录。取保候审乃是刑事侦查环节中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主要功能在于证明涉案公民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人已经产生了案底。通常意义上说,案底是指在刑事审判结束之后,相关的记录将被保留在当事人的个人档案之中,并将伴随着当事人度过余生。若经最终调查确认当事人为清白之身,则不会留下任何案情记录。而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是指一个人过去所犯下的罪行或者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