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不得不承认,14岁及以下的女性,她们的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性方面不具备独立的自主决策权,即便他们表示愿意,任何的性接触仍然可以被理解为强奸罪行。但是对于年满14周岁的女性来说,如果她们在没有明确表达同意的情况下,遭到了强制性的性侵犯,尽管她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年龄界限,这样的情况同样构成了强奸的犯罪行为,但具体判定会考虑实施此种行为的人是否清楚被害人还未成年,此外还有他们是否进行过误导或者欺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