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十二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罪犯实施性侵行为的情况,是无需承担法律刑罚的责任的。这是由于他们尚未达到必须肩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
然而,当其行为需要接受法制惩罚时,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责监督和教导。在特定的情形下,政府甚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这些未成年罪犯实施特殊的矫治和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