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面临他人对您提起诉讼之困境,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彼方展开充分协商,或向法院提交充分且详实的证据资料。通常情况下,当被告收到起诉书并意识到自己成为原告的被告后,首要任务是认真对待并接受该起诉书;随后,在法定期限内整理并撰写有效的答辩书或反诉状并递交给人民法院;紧接着,需全力以赴地搜集有利于自身的证据,做好积极防御和回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最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务必做好充分的答辩准备,以便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