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这些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对于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
第三,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无法自行料理生活起居,或是孕妇及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同样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到,仍未结案,也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