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审判阶段判定被告人为实刑犯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在法庭上当庭执行收监措施。待法院作出裁决之后,法院会依法发出执行召回令,并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将罪犯移交给当地监狱执行刑事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无法满足收监要求的罪犯,则会考虑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进行惩罚。取保候审乃是相关机构针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羁押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被告人,如果发现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或者罪行相对较轻者,便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