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其定义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如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
首先,是指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赛,情节极度严重;
其次,当驾驶员处于酩酊大醉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再次,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过程中,违反规定超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最高速度行驶;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对于上述第三和第四种情况,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处罚。若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判定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