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得到批准以后,被关押人员将会立刻获释。针对那些应当进行逮捕,然而在此期间若发现其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处于怀孕及哺乳阶段的婴儿母亲,以及罪责相对轻微的参与者,都将有资格接受取保候审的干预策略。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