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聚众斗殴罪可获准撤销立案调查。
然而,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若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有理由认定其不构成犯罪。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获得赦免,抑或是犯罪人已经死亡等情况出现,也应视为不再适宜进行刑事责任追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这类罪行的立案被撤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