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给予答复;若其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实程序,确认无法同意取保申请时,也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时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具体原因。倘若公安机关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出明确回复,辩护律师有权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涉,敦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快给予答复。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案件,申请人需按照流程提交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最终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24小时内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只要公安机关同意,便会立即着手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得到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