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盗窃犯罪案件中,关于退赃和退赔问题的处置顺序有其固定的原则可循:首要任务是对受害者的直接经济损害进行赔偿,包括所失窃物品的市场价值或者实际损失;
其次,若赃款赃物无法全数追回,则需根据比例将剩余部分返还给各个受害人。
至于剩余部分,倘若牵涉到国家、集体的财产权益,那么就应该将其归还给国家或集体;而若无特定受害者,则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