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东东莞地域内,有关盗窃犯罪的法律条款仍需严格遵守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依据该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法令,任何试图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行为,均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面临罚款;如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其恶劣者,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会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认定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