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案件通常会在三个月内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2、对于公安机关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的犯罪案件,后者需经过严谨的审查起诉程序,这个过程需要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决定,并将结果提交给人民法院,从而为后续的审判程序铺平道路;
3、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管辖权变更的情况,那么人民检察院应从接受案件之日算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