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抢劫罪的刑罚及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被定罪为抢劫罪的犯罪分子,可依照下列方式决定罚金的数额:
(1)当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时,应处以人民币十千元的罚金;
(2)若被告人被判定有四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则应处以人民币二万元的罚金;
(3)倘若被告人被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罚金则会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之数;以此类推,对被告人判处六至七年有期徒刑的,应分别处以人民币四至五万元的罚金不等。在被处以八到十年有期徒刑期间的被告人,罚金金额将分别为人民币六至八万元;而被判处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罚金金额则会上升至人民币七至十万元;
最后,对于被判处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罚金金额将高达人民币十二至十四万元。
此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被告人,通常会选择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其次,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抢劫罪并不仅仅局限于对财物的抢夺。只要被告人实施了抢劫行为,无论其所针对的对象是何物,都将被视为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并非单纯的财物所有权,而是包括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在内。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被告人之所以实施抢劫行为,其最终目的往往都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只不过是他们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