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取保候审相关要求,且司法机构核准同意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即使身处异地,仍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的权利资格源于犯罪嫌疑者、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人向公安机构、检察机关或法院提交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取保候审的请求。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规定包括,预判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于主刑外适用附加刑的情况,还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至于引发严重社会危害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