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行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时,可将其转为刑事拘留:
首先是当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相关的监视居住规定,并达到相当严重程度之时,可以依法采取逮捕措施;
其次,如果在必要的时候需进行逮捕的话,也可以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先行拘留之后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