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并未设立明确的限定。在具备合法申请资格的前提下,嫌疑犯或被告方有权多次提出此类请求。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以及检察院会综合考量案件本身的状况、嫌疑人的行为表现以及改变强制措施的适当性与必要性等方面因素。若之前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但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那么有可能需要再次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