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牌行为是在组织赌博活动这一特定情境下进行的,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本法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行。实际上,开设赌场罪并不仅仅指设立具备物理特征的实体赌场,它还包括了诸如网络赌博平台之类的各种形式,以及提供赌博场所、道具或是通过其他任何形式组织和举办赌博活动的情况。而在所有这些因素当中,发牌恰恰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是否为他人赌博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发牌行为确实存在着触犯本罪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