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并无延长的可能性,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仅限于12个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部重要法律中明确指出,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仍不能确保其自身行为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